近日,苏州市民李先生来到姑苏区消保委投诉称,他们一家三口于8月份参加了同程网的三亚跟团游,价格为每人3500元。在旅游过程中,发生了两件事情,使李先生一家大感失望。先是原来安排的亚龙湾海边游,被导游无故从早上改到了下午,到达时已经下午4点左右,太阳即将落山,海水渐渐变凉,大大缩短了下海游玩的时间。此外,旅游合同上标明潜水为赠送项目,可到了海边,导游要求每人必须购买100元的氧气面罩。
回到苏州后,李先生与同程网公司交涉了半月有余。同程网公司虽承认上述事实,但就赔偿事宜双方一直未达成一致。无奈之下,李先生只得向消保委投诉。
姑苏区消保委接诉后组织纠纷双方进行现场调解。根据旅游法相关条款,李先生所述的两件事实是旅行社违约所致,消费者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在消保委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纠纷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同程网公司赔偿李先生1500元。
(唐唯 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