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身健体,重塑总部职能,构建“小总部、大产业”的管理架构。根据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功能和定位,国投公司提出总部机构“重心下沉、激发活力、重组整合、管服分离、重塑职能”的改革思路,确立“小总部、大产业”的改革目标,着力解决决策审批过多集中在总部、职能交叉、关联职能衔接不紧密、管服并存、服务保障行政化等问题。
国投公司在总部设置董事长办公会,下设战略开发委员会、金融基金及资本运作委员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和监督体系领导小组等4个机构,协同董事会开展工作。国投总部设置综合办公、人力、战略、财务、党群、法务、审计和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不再设置业务管理职能,其中审计部下设审计中心、党群工作部下设新闻中心。经过职能优化,重点提升了总部的战略决策、资源配置、资本运作、监督评价和加强党的建设等核心能力,加强了战略管控和财务管控,进一步提高了管理效率。
监督体系与总部职能改革同步进行。通过推进“专业监督与职能监督”相结合和“业务监督与纪检监督”相结合,把审计、纪检、监察、巡视、后评价和监事会等监督职能资源整合优化,实行协同监督,建立大监督体系。现在,国投公司的监督工作主要是做好年度规划并统一行动。一方面做到了“查督办”工作常态化和闭环管理,另一方面也降低了企业管理的成本与负担,提高了管理效率。
深入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在党管干部的原则下,按照“党组织领导、董事会选择、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的方式,积极推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了“1+6”的职业经理人管理框架。这个管理框架主要内容就是“一个意见、两个办法、两个合同、两个合约”。制定《子公司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指导意见(试行)》、《薪酬管理办法》和《业绩考核管理办法》。落实合同契约,与职业经理人签订《职业经理人劳动合同》、《职业经理人聘用合同》、《年度绩效合约》、《任期绩效合约》,明确双方权责、聘期、业绩目标、合同解除或终止条件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实行任期制,3年为一个任期,其中,集团内部产生的,解除原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与聘期一致,退休后实行社会化养老,个人人事档案转到人才中心保管。对不再续聘或解聘的职业经理人,一并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