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协议里约定一年内可以无理由退款,但真的要求退款时却遇到麻烦。消费者无奈之下只得向昆山市消保委投诉。没想到,一个月不到,58万元巨额购房款被如数退还。近日,昆山市消保委淀山湖分会通过沟通协调,成功为投诉人追回巨额购房款,受到市民点赞。
据孙先生介绍,2017年1月,他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协议,支付了583638元购买房产。合同约定一年内可以无理由退款,且约定30个工作日退款到账。但当孙先生提出要求退款时,地产商表示资金紧张无法确认退款时间,要他继续等待,孙先生表示不接受,要求对方尽快退款。分会工作人员接诉后,及时与房地产公司进行沟通,要求其退还购房款。该房地产公司先后两次答应一个星期内退还,但实际并没有履行。
3月19日,分会工作人员再次与房地产公司联系,在告之其此行为属于违法后,地产公司负责人表示,因为公司退款需办理的手续较多,所以在时间上有延误,并承诺在3月底前为孙先生退款,如果仍未退款,将自觉接受调查处理。3月23日,孙先生583638元的房款已经到账,他对分会工作人员的积极调解表示感谢。
(吴国强 萧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