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张女士来到姑苏区消保委反映这么一件事,说她去年11月为两个子女购买了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推出的青少年体育培训课程。女儿培训5个月羽毛球,儿子培训10个月篮球,共收费6760元。儿子上了大约一个月课,女儿还未开始上课,因课业很重等原因,两个小孩都不愿意继续上课了,张女士劝说无效。到了今年春节过后,张女士便向该公司提出解除培训协议。张女士知道是由于自己小孩原因要退学,所以向该公司客服负责人表示愿意承担一定的违约金,但是双方一直未在退款金额上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张女士只得向姑苏区消保委请求调解,以妥善解决这一问题。
姑苏区消保委工作人员接到张女士请求后及时与该公司客服负责人郑先生取得联系。调解中,郑先生先拿出张女士儿子参加培训的签到表,显示小孩上了将近两个月的课程,而不是一个月,张女士当场也表示认可此事,并表明小孩还是小学低年级,做事情没有长性。另外,她自己在购买课程时也没有考虑周全。介于这一情况,张女士表示愿意支付协议上规定的30%违约金。对于这样一种调解结果,双方都比较认可。最后经调解,张女士拿到了3824元退款,此事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唐唯 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