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林女士将1件价值1999元的男款品牌服装送至常熟市支塘镇衣生源服装干洗店干洗,当场支付干洗费35元。数日后,当林女士去干洗店取自己送洗的衣服时,却意外地发现,干洗后的衣服好几个部位竟然变色了。林女士当即提了疑问,干洗店承认自身在洗涤过程中忽略了该款衣服面料的特殊性,以致于造成衣服变色的后果。但随后双方就补救措施和补偿方式无法达成共识,林女士遂来到常熟市消保委支塘分会进行投诉,请求帮助调解处理。
分会工作人员接诉后,经过细致调查,认为投诉者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在调查中发现,该干洗店忽视了这款衣服面料的特殊性,按照常规洗涤办法进行洗涤。据此,支塘消保委分会工作人员认为,造成该衣服变色的主要原因是干洗店造成的,店方应该承担责任。工作人员向双方当事人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苏州市洗涤行业消费争议纠纷调解办法(试行)》中相应的法律条文,并对双方进行耐心的调解。经沟通,最终消费者林女士与干洗店经营者达成一致意见,由干洗店向林女士支付800元作为赔偿,林女士表示满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同时,《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洗染业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共同确认洗染前的衣物状况,并在服务单据中注明。因经营者责任造成衣物变形、损坏、串色、染色、遗失的,应当退还收取的费用,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案例中,干洗店作为专业洗涤服务行业,本应在洗涤之前仔细检查服装面料,采用合适的洗涤方法,但却由于自身疏忽,未能意识到客户送洗服装面料的特殊性,仅采用常规方法进行洗涤,对服装变色负有责任,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同时,从消费者一方来说,明知自己送洗的衣物价值较大,却并未与干洗店约定保值精洗,以致于在干洗衣物出现问题后,在维权方面丧失一定的权利。
常熟市消保委支塘分会建议,消费者在送洗衣物时,不仅要和店方确认衣物的状况,对于价格昂贵的服装还要与店方书面约定相应的保值精洗服务,以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
(曹伟 肖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