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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8-08

游泳培训起纠纷消保委帮忙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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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民徐女士通过12345热线来电反映:她于7月初在渭塘镇某游泳馆帮其儿子报了一个游泳培训班,收费1380元,10节课时。该游泳馆负责人当初拍胸脯承诺“包学会”,又说如课程结束学生没学会游泳,可全额退款或学到会为止。可徐女士的儿子经过10节课时的培训后,并没有学会游泳,她找游泳馆的负责人理论要求退款,可对方却认为,没能学会完全是徐女士儿子个人原因造成,不予退款。

    相城区消保委渭塘分会接诉后,工作人员及时通过电话与该游泳馆负责人沟通,该负责人解释称,当初确实承诺徐女士该游泳培训班包教包会,由于徐女士的儿子天生怕水,前面2节课都不敢下水游导致其培训进程没有跟上,所以10节课时后10个小孩只有她儿子没有完全学会,现在只能游一小段距离。听完该负责人的解释后,分会工作人员指出徐女士的儿子可能游泳资质方面不如其他小孩,但还是按照培训班的要求上完了10节课时,履行了当初的合同约定,现在还没有学会游泳,按照当初的约定商家理应退款或让消费者继续学到会。经过分会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游泳馆承诺继续让徐女士的儿子学习,直到其完全学会游泳。第二天,市民徐女士来电表示对渭塘分会积极高效的为民维权表示感谢。

    相城区消保委渭塘分会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暑期来临,各种各样的培训班名目繁多,而游泳培训班又是家长们的首选,许多培训班都会承诺“包会”,都由于“会”没有一个明确的衡量尺度,在理解上,消费者和商家很容易产生分歧。因此消费者不可轻信商家的夸张式营销手段,要仔细加以甄别,尽量与商家签订书面合同,如遇消费纠纷可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维权。

(陆建平 溪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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