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相城区消保委家具城分会接到消费者投诉称,消费者6月中旬在相城区蠡口家具城深圳馆一实木家具店内购买了一套家具,包括书柜、电脑桌、休闲椅、五门柜、电视柜等家具,总计30600元。双方现场签订了销售合同,合同注明了家具主材是金檀木,辅材是黄杨木,9月23日消费者收到货发现部分家具的侧板、背板都是多层板的,与合同约定不符,认为商家存在欺诈行为,要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退一赔三。
分会工作人员接诉后,立即联系商家了解情况,并约定了商家来分会接受调解;经了解,双方当时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商家承诺了消费者家具是实木家具,但实际上主材是金檀木,辅材是黄杨木和多层板,由于商家店员疏忽,在消费者订单上注明材质之后未注明辅材含有多层板,因此双方产生分歧。
经调解人员现场调解,商家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和消费者积极协商处理,经和双方多次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家具做退货处理,商家另外赔偿消费者12000元人民币,消费者也承诺对此不再追究。事后,分会工作人员也对商家进行了宣传教育,告知其规范合同填写的重要性,商家也表示会吸取此次教训,在以后的经营行为中严格按照合同要求逐项填写,避免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夏侯斌 希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