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60多岁的消费者韩女士向相城区消保委元和分会投诉称,她于2018年12月11日在相城区某健身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一张2年期的会员卡,价格1500元。她由于腿脚不太方便,就一直没有使用。2019年9月18日,她第一次使用健身卡,拄着拐杖进入健身馆后,走上跑步机,由于没有场馆工作人员前来指导怎么样正确使用跑步机?她根本不知道按钮的正确使用方法,在“开始”按钮上按了,跑步机就转动起来,要想按停止按钮,由于心急慌忙,按上了加快,从跑步机上摔下来成了必然结果,摔倒后顿时人蒙掉了,一阵钻心的疼,很长时间才有人来把她从地上扶起来,她马上打电话给老公,老公把她送到医院治疗,诊断为腿部骨折。其后,她认为,自己不适合健身,医药费900元就自认倒霉了,但是会员卡希望退卡退款。由于双方协商不成,就只能求助消保委老娘舅解决了。
分会工作人员接诉后,与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公司负责人辩称,当时事故发生后,他们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询问情况,觉得只是皮外伤,就打电话给她老公。如果当时就发现是腿部骨折,肯定会马上会报险,因为他们保了人身意外险,让保险公司赔偿。现在希望在消保委的主持下,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纠纷。
10月10日,分会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调解,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商家同意退还消费者1300元终止合同,消费者无异议,10月22日前退款到位。双方签字确认。
分会工作人员在调解结束后指出,希望公司方对于新会员在第一次使用健身设备时,一定要加强指导,特别是老年会员,以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相元和 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