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相城区消保委渭塘分会接到陈女士投诉称,其在6月初将一件大衣拿到渭塘镇某洗衣店干洗,6月17日去取衣服,当场发现大衣上破了一个小洞,要求商家赔偿,商家拒不承认,于是寻求消保委帮助处理。??分会工作人员接单后,及时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协调,陈女士表示,其拿到洗衣店干洗的衣服是完好无损的,6月17日将干洗好的衣服取回,发现该衣服存在破损,认为是商家在干洗过程中损坏的。
商家表示,其用来干洗的设备一般不会导致衣服洗涤后破损,应该是陈女士拿过来时衣服就有破损了,双方各执一词。
分会工作人员明确指出,根据《江苏省洗染行业消费争议解决办法》第三条规定:经营者在接收消费者送洗衣物时,应将衣物上的破损、色花、虫蛀、少扣、纤维老化等疵病,以及洗染加工后可能产生的后果向消费者事先说明,并在洗衣凭证上注明,得到消费者认可。消费者取衣时,应当场检验洗涤质量,若发现问题,应在取衣后48小时内凭洗衣凭据提出并协商解决。根据上述规定,商家在接收消费者送洗衣服时没有尽到检查义务,理应承担衣服破损的责任。
经过分会工作人员的一番说理后,商家同意将陈女士破损的衣服修补好,并补偿陈女士300元,陈女士表示满意。??相城区消保委渭塘分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将衣服送洗衣店洗涤时,应要求商家对衣物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好衣服原有的属性特征,在洗衣凭证上注明,避免后续不必要的麻烦,特别是在洗好取衣验收环节,消费者应当场仔细查验,离店后再发现难以认定为洗涤质量问题的,经营者可不承担责任。
(朱佩琪 潇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