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城分局接到消费者高先生投诉称,自己为家里的双胞胎孩子报了某培训机构的英语培训课程,因为疫情原因没有上完,现在两个孩子马上要上学了,不想再上英语启蒙课程,想协商退了剩余的课程。培训机构也同意了退款,但是每个孩子扣除了600元的教材费。高先生表示一共只拿到4本书,却扣了1200元,扣费也没有依据,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调解。
该分局接诉后,工作人员就投诉事项对双方进行了询问了解,双方都反映高先生报名时与机构签订了合同,合同上对退费有明确的约定,如果退课的话,要扣除书本教材费、刷卡手续费等费用。高先生对合同约定无异议,只是质疑该机构600元的书本费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培训机构负责人也表示,600元中不仅仅包括书本,还有一些课上使用的教具以及为孩子提供的一个复习app的注册费,相关的费用都是按照总部价格来的,并没有多算。
分局工作人员明确指出,此纠纷的症结在于机构方没有详细提供收取书本费的依据,使消费者产生了疑问。没有履行经营者的告知义务。希望机构方讲清楚收费依据,为消费者消除疑虑。在分局工作人员的协调下,培训机构对于没有将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向高先生表示歉意,并及时提供了向总部付款的证明材料,高先生也表示了认可。 (朱硕洁 萧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