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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期:第1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09-10

2020年度苏州市区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启动申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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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苏州市社保中心了解到,2020年度苏州市区居民养老保险年度个人缴费申报已于2020年9月1日正式启动。具体申报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

    根据《苏州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11]15号)、《苏州市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苏人保规[2011]3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苏府办[2015]55号)、《关于加强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苏社基[2020]49号等有关规定,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范围、标准以及相关口径具体如下:

    1、具有市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

    2、今年市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0元、1980元、2460元、2820元四档,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符合参保条件的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低收入人员,政府按最低个人缴费标准为其代缴。

    3、政府对参保人员个人缴纳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年龄段给予相应补贴(不含补缴),最高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70元。

    4、符合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可于申报缴费期内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至户籍所在社区办理居民养老保险年度缴费申报。年度申报缴费期前到达退休年龄的人员,应于到龄之月至社区办理申报手续。

    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应符合缴费年限规定,方可办理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手续。

    为维护大家的养老保险权益,需要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千万别忘了在申报缴费期内参保缴费哦。

(姜瑜 肖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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