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5日,新疆乌恰县消费者杨小姐向苏州市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投诉称,她于10月初在淘宝网购买一双鞋子,价格268元。由于穿着不合适,就在七天内将鞋子寄回。由于新疆疫情原因,快递在路上迟迟没有送到。经过查看12月24日已经送到,与卖家联系电话不接,鞋子还没有退款。
太仓市市场监管局城厢分局接到转办单后,工作人员按照投诉人提供的旺旺聊天记录中的收货人沈某进行了联系,经电话确认,其陈述投诉人鞋子已经收到,并不是拒绝退款。因投诉人退货至今已超过了淘宝平台的退货退款操作时限,电子商铺内无渠道退款。目前,已经联系淘宝平台介入为消费者办理退款事宜。杨小姐在弄清楚事情愿委后,十分感谢市场监管部门给予的帮助。 (吴建丰 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