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刘女士反映,自己女儿在张家港市塘桥镇某衣服店看到打折力度大,就为她购置了一件抓绒外套,回到家就将衣服手洗晾干。第二天,刘女士就穿着新衣去上班了,没想到,下午却发现衣服严重掉毛,绒毛粘到内衣和裤子上,刘女士怀疑买到了假货。当晚,刘女士到店里要求退换货,店家则以衣服已经洗过为由不给退换,刘女士带着衣服投诉到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塘桥分局。
分局调解人员接到投诉后,召集争议双方当面沟通,就衣服洗后到底能不能退换进行了法律解读。《服装类三包规定》第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更换或退货,不收折旧费。不符合国家《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规定,标识、号型与实际不符者;左右衣袖、裤腿宽窄、长短不一致、裤缝歪斜、疵点、色差超过标准者;缩水率、染色牢度不符合该产品标准相应等级者;正常使用后,面料严重起球、披裂拔丝超出标准要求者;正确洗涤后,粘合衬出现严重起皱、起泡超出标准要求者。
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商家为消费者进行了退货处理。刘女士对于市场监管部门给予的帮助表示衷心感谢。
(杨健 萧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