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计划受阻 消保委解民忧购买保健品不能迷信功效购买新车引发装潢纠纷退货久拖不决 调解迅速退款用餐吃出钢丝球 消费者获补偿如此恶劣的一日游服装进货应严把质量关存在瑕疵的实木家具空调三包内开出高价维修费
第03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29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8-09

购买新车引发装潢纠纷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6月初,消费者姜先生在某4S店购置一辆新车,他的朋友恰恰是这家4S店的员工,整个购车流程都是在朋友陪同下完成的。买完新车后,姜先生还想给爱车换真皮座椅和安装导航屏幕,4S店给出的价格为6000元,姜先生觉得报价太贵,于是4S店的朋友帮他出主意,说他认识其他的汽车装潢店老板,可以以4000元的价格给他做好。姜先生很心动,于是支付了4000元,把新车装潢完毕。
    事后,姜先生又从不同渠道了解到,4000元还是高出市场价不少,认为其朋友从中赚取了差价,遂以索取正规发票为由与朋友进行磋商,磋商无果而导致反目,继而又向常熟市消保委虞山分会投诉,要求其朋友要么开具正规的发票,要么退还差价。
    分会接诉后,从中进行协调。分会工作人员指出,开具发票是经营者的义务,消费者索要正规发票是正当权利;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赚取一定的差价本无可厚非,但前提是经营者必须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经营者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应提前告知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让消费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权。经过反复说理和沟通,最终双方一致同意拆除已经安装的真皮座椅和导航屏幕,拆装费用由姜先生自行承担,退还其朋友4000元。
    这起纠纷虽然看似圆满解决了,但当事双方都已无法还原信任。做朋友和做生意本可以相得益彰,但做生意的前提是合法、诚信、尊重并保障客户的权利,缺失这些前提,做生意难,做朋友的生意更难!
张秀英 肖萧

  

 新闻评论0
 新闻评论0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1 消费者周刊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苏州盘胥路485号   邮编:2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