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计划受阻 消保委解民忧购买保健品不能迷信功效购买新车引发装潢纠纷退货久拖不决 调解迅速退款用餐吃出钢丝球 消费者获补偿如此恶劣的一日游服装进货应严把质量关存在瑕疵的实木家具空调三包内开出高价维修费
第03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29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8-09

用餐吃出钢丝球 消费者获补偿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近日,市民黄女士在张家港市锦丰镇某饭庄就餐时,在银鱼羹里发现钢丝球。黄女士当场向店家反映并要求赔偿。不料,店家出言不逊称,就是在自己家里吃饭也难免会碰到此类情况,认为黄女士小题大做,仅同意该份菜品予以免单处理。
    黄女士对于店家的处理极为不满,便向张家港市场监管局锦丰分局投诉。分局工作人员接诉后,随即对某饭庄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核查投诉反映的问题,并就投诉事宜进行了调解。分局工作人员对饭庄负责人进行约谈,指出餐饮服务提供者作为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食品、食品添加剂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杂掺假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而饭庄向黄女士提供的银鱼羹里有钢丝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其在餐饮加工制作过程中未将相关检查措施落实到位。鉴于未对黄女士等用餐人员造成实质性损害,因此,要求饭庄向黄女士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补偿。最终商家向黄女士给付300元作为补偿。 (张炜琦 小旭)
张锋/图

  

 新闻评论0
 新闻评论0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1 消费者周刊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苏州盘胥路485号   邮编:2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