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初,消费者胡女士在美克马丁简家具店购买四件套实木家具(衣柜、大床、床头柜)价格14000元。订货单上写明全部实木,无板材,如有假一赔三。谁知,商家送货上门后,胡女士发现有很多板材非实木,由于双方协商不成,胡女士于6月21日向相城区12315热线投诉,要求商家赔偿。
相城区消保委家具城分会接到转办单后,立即与店方负责人取得联系,通报消费者的诉求,要求他们依据《消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所以希望店方能够进行四件套家具非板材的举证。
店方负责人承认,四件套中确实存在非实木的部分。分会工作人员严肃批评店方负责人,希望该店妥善解决已经发生的纠纷,并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要有一说一,实事求是,做一个诚信经营的商家,否则会惹出许多麻烦,既要赔偿消费者又要损害店方的信誉,得不偿失。
经过双方当事人反复协商,店方同意赔偿胡女士3000元,一次性解决纠纷。胡女士对于消保委给予的帮助表示衷心感谢。 (夏侯斌 溪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