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区整治“一日游”乱象见成效年中巨惠来啦 消费者如何放心买买买……(下)充话费送手机 还需弄弄清楚建材安装售后难 市监部门助维权全国百强商场收钱爽快 退款难产预付款消费应谨慎购买家具打包价部分退货惹麻烦黄金首饰以旧换新“套路深”三包期汽车不在店方保养
第02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25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9-07-04

三包期汽车不在店方保养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5月14日,消费者单先生向太仓市12315热线投诉称,他于2017年2月15日在太仓华苏汽车贸易服务公司购买一辆别克君威汽车,三包期为三年或者10万公里。现在因为车门无法上锁,联系商家维修;对方表示,该车因为之前没有在该店保养,不予免费维修。由于协商不成,他希望相关部门伸出援手,给予帮助,要求店方给予免费维修。

    5月15日,太仓市消保委接到转办单后,工作人员与店方负责人取得联系,通报了消费者的诉求,并进一步核实情况,与此同时严肃指出,家用汽车产品不在生产者授权的4S店等保养,出现的质量问题只要与该保养没有因果关系,或者说在其他汽车4S店保养未造成损坏的,经营者不能免除三包责任。

    汽车三包期间,4S店要求必须在店内保养,否则不能享受质保服务,限制了作为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利,因此该规定是无效的。不在4S店保养对质保的影响有限,但当出现问题时,只要问题零部件没有进行过维修,又能提供相应证据的话,可以享受正常质保。希望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纠纷。店方负责人表示,他会进一步与消费者协商,并妥善解决此纠纷。 (吴建丰 潇先)


  

 新闻评论0
 新闻评论0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1 消费者周刊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苏州盘胥路485号   邮编:2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