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消费者陈女士向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城分局反映,自己一年前在某商场配了一副眼镜,花了一千二百多元,购买的时候,商家承诺终身保修。最近由于一条镜腿掉落,陈女士去店里维修时,商家却以没有配件为由拒绝维修,让其重新购买一副镜架。陈女士认为,店方的做法不合理,明明承诺过可以终身保修,怎么才过了一年就变卦了?怎么可以失信于消费者?让消费者失望。她希望在市场监管部门的帮助下妥善解决纠纷。
分局工作人员接诉后,第一时间向商家了解核实情况。商家负责人辩称,陈女士购买的眼镜架属于第一代产品,工厂现在已经停产了,他们找不到零配件,实在无法维修,只能让陈女士重新购买一副镜架。
分局工作人员严肃指出,商家应该诚信为本,一诺千金,信守承诺。如果经营者对商品做出过许诺的,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应当与许诺相一致。如果承诺了终身保修的,则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保修服务,如确实不能提供的,也应当做好解释工作,并做出相应的赔偿。
在分局工作人员的主持下,双方经过进一步协商,商家愿意想方设法解决纠纷。商家向厂家反映了这一情况,由厂家发了配件,为陈女士免费修理了镜架。陈女士对于市场监管部门给予的帮助表示诚挚的谢意。
(朱硕洁 欣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