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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10-15

健身中心承诺不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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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4日,消费者肖先生向苏州市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投诉称,他于去年5月初在新东方健身中心签订合同,合同规定打卡满120次就可以以现金方式返还年费999元。该中心承认有此事,但是一直拖着不肯给。现在请求在市场监管部门的帮助下,要求中心方按承诺返还年费999元。

    6月5日,太仓市市场监管局浏河分局接到转办单后,工作人员就与该中心负责人取得联系,核实相关情况,并明确指出,诚信经营才能取信于消费者,应该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办事;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合同是规范双方行为的准则,一个不讲信用的经营者,以后谁再会光顾?希望中心方能够妥善解决纠纷,不要再让消费者失望。该中心同意在6月15日前以微信或者支付宝转账形式如数返还现金。 (吴建丰 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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