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不付款开发商不交房 谁违约?承诺的终身保修咋就变卦了?错加汽油车损坏责任谁承担?1万元出卖房产避债 银行起诉要求撤销洗衣店弄丢送洗衣服赔偿600元市场监管部门解决皮鞋纠纷消保委热心协调消费者收到退费食品变味维权被拒绝健身中心承诺不兑现全国百强商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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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0-10-15

1万元出卖房产避债 银行起诉要求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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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债务没有清偿的情况下,以1万元的价格将一套房产出卖给子女并办理了过户,该行为是否合法?是否可撤销?近日,常熟市人民法院审结这样一起撤销权纠纷案件。

    2018年11月,赵某与某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向银行借款3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赵某未按约偿还贷款,银行诉至法院,后常熟法院于2019年12月判决确认赵某应偿还银行的借款本息、罚息及律师费等。赵某在上述债务存续期间且未能清偿债务的情况下,于2019年8月将其名下位于常熟市琴川街道新加坡花园的一套房产以1万元的成交价格转让给其女儿。银行认为,赵某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损害了银行的利益,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该转让行为。

    法院经审理查明,赵某确实于2019年8月将其名下位于琴川街道新加坡花园的一套房产(面积176平方米)转让给女儿,成交价格为1万元,后办理了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该房产变更至女儿名下。

    法院审理认为,赵某在银行处有2018年11月所借的30万元本金及利息尚未偿还,又于2019年8月以1万元的明显低价转让名下所有的176平方米的房产,导致法院在执行赵某所涉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时,无财产可供执行,且赵某也一直未履行所欠债务,该低价转让行为对原告的债权造成了损害。因此银行申请撤销赵某转让该不动产的行为,本院予以支持。目前该案已生效。

(于涵 江彩英 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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