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民胡先生向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城分局投诉称,其到某加油站加油时,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没看清汽车应该加注的油号,将胡先生的柴油车内加注了92汽油,导致其车辆受损,其自行维修后,加油站不愿意承担维修费用,几次协商无果后,只能寻求市场监管部门的帮助。
分局工作人员接诉后,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加油站负责人表示,该失误是员工造成的,已经责成员工与胡先生对接,赔偿损失。而该名员工却连连喊冤,表示自己之前询问过胡先生是不是加92汽油,胡先生认可后才进行的操作;而胡先生所驾驶的车辆只是普通的SUV车型,没有看到明显的加注柴油的标记。自己明明是按照要求加的油,怎么平白就“背了锅”?
胡先生当场表示,员工询问他的时候自己确实没有在意,也存在过失,但是加油站“甩锅”给员工的做法很不地道,每次去协商都让该员工出面跟他争吵,无法真正解决问题。
分局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后,依据《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经调解问题得到解决。 (朱硕洁 萧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