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许先生在苏州豆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参加《当众讲话》培训班,学费4580元,公司方出具盖有公章的收款收据,双方没有签订合同并试听了一节课。后许先生由于个人原因不能前往上课,他要求公司方退还全部学费,遭到公司方的拒绝。
苏州工业园区消保委接诉后,马上对投诉内容进行核实,仔细查看收款收据,并与公司方取得联系。公司负责人辩称,许先生报名后,试听了一节正式课,并纳入教育计划,现在许先生突然提出退款要求,给他们措手不及,所以理所当然要拒绝。消保委工作人员指出,双方没有签订合同,为纠纷的解决带来了麻烦。应该说4580元学费是预付款,不退款肯定是行不通的。公司方可以扣除一些必要的费用,将剩余款项退还消费者。
公司负责人经过认真考虑后表示,提出扣除1000元费用后,退还消费者3580元的建议方案,供消费者考虑。消费者自觉单方面提出退款也有不妥之处,同意公司方建议,双方达成和解。 (朱雪梅 夏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