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锋/图
日前,张家港市场监管局大新分局接到市民黄先生投诉称,他不久看到张家港市大新镇某珠宝店的宣传广告——零工费调换黄金饰品优惠,于是心动将重量为7.59克的旧黄金饰品送至该店,换购了一款心仪的足金手镯。但是结账付款时,黄先生却被告知需按每克10元支付加工费,黄先生虽觉蹊跷,但还是支付了76元加工费。回到家中的黄先生思前想后,他认为店家不应当收取加工费,故到大新分局投诉,要求该店退回加工费。
分局工作人员接诉后,立即对此展开调查。,发现该店所谓零工费回换为某指定款式,而黄先生所选款式并不是该款式。分局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明确指出,店方在广告中存在让消费者容易误解的地方,希望今后发布广告时,一定要内容清晰、准确,没有容易使人误解的内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店方表示,一定吸取教训,今后发布广告用词一定严谨,不再出现使人容易误解的词语,同意将76元加工费退回黄先生,双方握手言和。
张家港市场监管局大新分局友情提示:商家开展经营活动应秉持诚实守信原则,进行广告宣传应清晰、准确。
(朱漪婷 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