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投诉维权出现“三大”热点商品退货制度岂能成摆设退学引发纠纷消保委调解退款防盗门价格与质量挂钩 商家不存在欺诈行为网上销售假纯棉袜 市监部门依法查处以旧换新被忽悠 “零付费”转眼要收费会员卡换购遭拒绝 市监部门助力维权超市5元停车费惹纠纷 谁担责?吴中区一维权案例入选区《典型案例分析》丛书二手车藏猫腻合同不详难维权
第03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17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5-17

以旧换新被忽悠 “零付费”转眼要收费

语音播报: 语音播报

张锋/图
    日前,张家港市场监管局大新分局接到市民黄先生投诉称,他不久看到张家港市大新镇某珠宝店的宣传广告——零工费调换黄金饰品优惠,于是心动将重量为7.59克的旧黄金饰品送至该店,换购了一款心仪的足金手镯。但是结账付款时,黄先生却被告知需按每克10元支付加工费,黄先生虽觉蹊跷,但还是支付了76元加工费。回到家中的黄先生思前想后,他认为店家不应当收取加工费,故到大新分局投诉,要求该店退回加工费。
    分局工作人员接诉后,立即对此展开调查。,发现该店所谓零工费回换为某指定款式,而黄先生所选款式并不是该款式。分局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明确指出,店方在广告中存在让消费者容易误解的地方,希望今后发布广告时,一定要内容清晰、准确,没有容易使人误解的内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店方表示,一定吸取教训,今后发布广告用词一定严谨,不再出现使人容易误解的词语,同意将76元加工费退回黄先生,双方握手言和。
    张家港市场监管局大新分局友情提示:商家开展经营活动应秉持诚实守信原则,进行广告宣传应清晰、准确。
(朱漪婷 潇潇)

  

 新闻评论0
 新闻评论0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1 消费者周刊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苏州盘胥路485号   邮编:2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