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下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与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合作设立研究生实习基地挂牌仪式在吴江法院举行。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远,吴江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晓君等领导出席仪式。
在当天的仪式上,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精神,双方签署合作协议,共同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揭牌。根据协议,吴江法院设立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实习基地,按照学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对实习生进行教育、管理和考核,并提供食宿及补贴。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现场颁发聘书,聘请陈晓君院长等5人作为法学院客座教授及校外导师,从事研究生指导工作。此外,双方还将拓展在法院干警培训、研究课题联合申报等领域的合作,探索高校法学专业高层次人才培养与人民法院司法人员继续教育相互促进的新模式、新机制,共同提升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工作水平。
座谈会上,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首批在吴江法院实习的5名研究生汇报了5个月实习期的工作小结。他们纷纷表示在分析法律问题、撰写调研文章、起草法律文书等方面收获巨大,真正将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相结合,为以后的职业选择奠定了重要基础。实习指导老师对实习生的工作表现予以了高度评价。 (刘文豪 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