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消费者路先生向苏州市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投诉称,他于6月初在苏州工业园区联丰广场华为旗舰店购买一部手机,当时店方工作人员向其推销联通手机卡并告知他该卡前两个月免费使用,两个月后随时可以注销,没有提到任何费用。其8月12日前往联通营业厅注销卡号时,被告知已经欠费100多元,要缴纳欠费后才能注销卡号;如果不缴纳,要持续收费,并要自动注销,其会被拉入黑名单。
消费者认为,商家没有履行经营者的告知义务,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对于商家隐瞒事实的做法十分愤怒。他要求商家赔礼道歉,并在补齐欠款后注销手机号。
8月13日,苏州工业园区消保委接到转办单后,工作人员很快就联系到店方负责人,了解相关情况,并明确指出,经营者在进行经营活动时,一定要应该履行经营者的告知义务,这样可以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希望他能够妥善解决纠纷,以得到消费者的谅解。
店方负责人辩称,据他了解,接待消费者的是一位新入职的营业员,缺乏经验,没有将相关情况告知消费者,确实店方在营销方面存在瑕疵,今后一定吸取教训,加强营业员的业务培训,对于给消费者带来的不愉快表示深深的歉意,愿意将消费者的欠费缴清,并为消费者注销号码。消费者表示接受此结果,双方达成和解。
(朱立新 湘西)